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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6~2017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发布人: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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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

苏教政宣〔2018〕10号

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苏州市

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

第四届“十佳班主任”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各直属(代管)学校: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决定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及第四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2016~2017年度苏州市优秀班主任100名、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60名、第四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30名。其中,“十佳”班主任在历届“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中产生,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各评选10名。各地推荐申报时要兼顾不同学段教师。

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评选对象为:长期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长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或德育研究的德育工作者,包括心理教育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德育处(室)主任(副主任、干事)、共青团专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市(区)级以上德育、心育教研员或德育管理干部,市(区)级及以上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管理干部及教师等。

二、评选条件

(一)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1)连续从事班主任、德育管理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现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德育研究工作的教师、干部;(2)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帮助后进学生、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和志愿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且在2013年以来获得过市(区)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者;德育教研员应获得过市(区)级政府颁发的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等奖及以上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科学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二)第四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曾获得“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称号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2)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近五年来,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德育论文(作品)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德育科研成果奖;(3)累计从事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现仍从事班主任工作;(4)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

以上所有荣誉均两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程序

(一)苏州市优秀班主任和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遵照如下程序:

1.学校自下而上进行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宁缺毋滥;

2.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分为材料评审和陈述答辩(规则、时间各市、区自行确定后报市教育局,政宣处将选派代表参与部分市、区的初审会;直属学校初审会由各德育片组织),差额优选出规定名额的人选(见名额分配表);

3.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定,并在“苏州中小学德育”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苏州市“十佳班主任”评选遵照如下程序:

1.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从历届“苏州市优秀班主任”中推荐一定名额的优秀班主任(见名额分配表)报苏州市教育局,注意兼顾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

2.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材料评审和陈述答辩(每位候选人5分钟带PPT陈述,接受评委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评审情况差额优选出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十佳班主任”各10名。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1.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或其它违反师德现象的(如表彰后两年内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荣誉称号);

2.推荐、初审过程违反规定程序的;

3.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并经核实的。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被推荐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老师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其中,被推荐“十佳”班主任的老师还要由推荐单位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按人物通讯稿撰写,表现人物个性并具真实性、可读性和感染性),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各市、区均须在6月18日(周一)前将《推荐名册》、《申报表》和有关佐证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报送到苏州市教育局政宣处,同时将《推荐名册》、《申报表》电子稿(文件包名称为“某某地区或学校德育评选材料”)报送到sjyjzxc@163.com。市直属(代管)学校每校限推荐申报1名(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第四届苏州市“十佳”班主任,三选一),并须于6月8日(周五)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张雨作,联系电话:65151329。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推荐名册

3.申报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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